湛江市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参保人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300元。
-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
- 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等57个病种的参保人,在开展审核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诊特定病种手续,门特病种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含一级以下)分别为60%、70%、80%。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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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类别不同而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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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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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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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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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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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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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85%报销,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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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贫监测对象: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80%报销,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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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分段递增的办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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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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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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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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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85%报销。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