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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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普通门诊治疗,医疗保险基金承担5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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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级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时,报销比例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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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参保人员每年从医保基金中获得的最大支付额限定为100元人民币。
- 慢性特殊疾病(简称“慢特病”)门诊支出补偿 :
- 安康市内已明确了54种慢性特殊疾病类型,医疗保险基金至少支付70%的费用,实际支付率可能会更高,达到90%左右。
- 市域内定点医院的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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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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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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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
- 住院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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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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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45岁及以下职工报销94%,46岁及以上职工报销95%,退休职工报销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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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45岁及以下、46岁及以上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3%、94%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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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45岁及以下、46岁及以上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91%和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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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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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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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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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3000元,报销比例50%。
- 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
-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承担,报销比例不低于8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