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已经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统一称为 城乡居民医保 。
具体来说,湖北省自2017年起,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二为一,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这一制度整合了原先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享受平等的医疗报销政策。
此外,新生儿也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险。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消除身份上的“二元分划”,使得所有居民都能平等地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
因此,湖北医保不再是农村医保,而是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