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一级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疗机构 :
- 报销比例为60%。
- 转外地治疗 :
- 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外的按60%比例报销。
- 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 :
-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报销比例最高为85%。
- 医保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 :
-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外部分费用,在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报销比例最高为65%。
- 特殊人群 :
- 学生、儿童、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其他城镇居民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可参考相关条款。
- 连续参保 :
-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南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是否转外地治疗、医保范围内和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减轻个人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