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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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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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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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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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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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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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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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此外,对于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垫付,且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最高为90%。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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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报销比例在35%至6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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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和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在55%至8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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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已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最高为90%。
请注意,这些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