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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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限额为2000元,起付线为年度累计8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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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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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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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低保或重度残疾人员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累计最高不得超过95%。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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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起付标准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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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标准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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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0%,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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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与合肥市内相同。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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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超过5000元的部分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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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为1.1万元。
- 特殊门诊待遇 :
- 患有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等27个病种之一的参保人员,可申请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这些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