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统筹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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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在限价范围内,全额纳入统筹报销范围的基础医疗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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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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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费用全部由职工个人负担,不纳入统筹报销范围。
- 诊疗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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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统筹项目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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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统筹项目 :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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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范围外项目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
-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
- 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诊留观床位费等,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 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内的合规门诊费用,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住院医疗费用 :
- 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的费用,按照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进行比例报销。
-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
- 包括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以及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等。
- 其他服务项目 :
- 包括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保职工应详细了解当地医保政策,确保自己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有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