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万元
重庆职工医保住院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如下:
- 起付标准 :
-
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60元
-
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0元
-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440元
-
三级医疗机构:880元
- 报销比例 :
-
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
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职工87%,退休人员95%
-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7%,退休人员95%
-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4.7万元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需要具体报销时,查阅最新的医保政策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