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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 可以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这一政策旨在方便参保人员购药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具体来说,参加山西省职工医保且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均可以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此外,如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所需用药无法满足时,可以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也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按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对于“互联网+职工门诊统筹”医保支付工作,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保互联网医院网上问诊开具电子处方,然后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并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具体操作是,参保人员可登录医保互联网医院就诊,医师通过网上问诊为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开具电子处方,处方进入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医保互联网医院或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线上或在实体门店购药,并使用医保结算支付。
因此, 山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卡购药时,可以实现统筹支付 。具体的支付比例和限额需要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