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生儿 不能 使用母亲的医保进行报销。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新生儿应当办理自己的医疗保险手续,并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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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 ,家长应当到社区或居委会办理新生儿的医疗保险手续,并一次性缴纳对应年度全年居民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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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后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 ,仍按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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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可以使用母亲的医保卡 ,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和母亲合并结算,但报销金额不会计入母亲的医保账户,而是计入新生儿自己的医保账户。
综上所述,陕西新生儿不能直接使用母亲的医保进行报销,需要办理自己的医疗保险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家长应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以确保其医疗费用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