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医保的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
- 在一级、二级、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
- 唐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
在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起付线为100元。
-
在统筹区内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200元。
-
在统筹区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700元。
-
在统筹区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1200元。
- 唐山职工医保 :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人每次100元。
-
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2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5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人每次900元。
- 唐山职工医保(续) :
- 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在上述规定基础上每次降低100元,直至为零。
这些规定适用于不同医保类型的参保人,并且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建议根据个人所参加的医保类型和就诊医疗机构的级别,确认具体的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