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最新的医保新规定包括以下几点:
- 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 :
- 2025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3月1日起实施。该细则旨在深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的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保障基金的合理使用,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管理办法 :
- 2025年2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预付金条件及标准。该办法通过预付金制度,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医疗机构现金流压力,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医保信息平台停机安排 :
- 2024年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全区医疗保险年终结转工作的公告,停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8:00至2025年1月1日08:00。停机期间停止办理所有医保业务,包括医保结算等。
- 医保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服务 :
- 2025年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推出医保线上线下一体化购药服务,通过数字化改革实现参保群众全流程智慧购药体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三地的参保群众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医保结算和即时配送。
- 调整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
- 2025年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开征集《关于调整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部分待遇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旨在防范医保基金赤字,调整职工和城乡居民部分医疗保障相关待遇政策。
- 医保待遇等待期调整 :
- 2025年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医保待遇等待期的通知,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待遇等待期。
- 医保钱包功能开通 :
- 截至2025年2月4日,内蒙古已有10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功能,实现近亲属可用和跨省共济。
这些新规定旨在通过精细化管理、预付金制度、信息化服务、待遇政策调整等措施,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广大参保人员和医药机构及时关注相关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