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50%,住院最高95%
河北省在职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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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到医院门诊和急诊室后,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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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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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8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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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8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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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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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诊疗费用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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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的费用,在职职工支付15%,即报销85%;3万元至4万元的费用,支付10%,即报销90%;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支付5%,即报销95%。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因为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