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24年生育保险新规定报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报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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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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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 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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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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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分娩: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剖宫产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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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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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为女职工产前或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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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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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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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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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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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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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参保人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产前检查费用发票(原件),在产后3个月内持所需材料前往当地生育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在省外生育还需要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都需加盖医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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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待遇申报,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待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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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申领条件的,将会通过社保卡或其他方式将报销费用转到参保人账户中。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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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包括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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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及终止妊娠手术费一般直接在医院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有地区不报销,有些地区可报销。
这些新规定旨在保障生育职工的经济利益,减轻其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充分利用这些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