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是指 在杭州市范围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发生住院治疗费用时需要支付的自付金额的上限 。具体来说,住院起付标准由政府制定,并随着经济开展和价格水平的变化进行调整。起付标准根据所去诊疗的医院级别来确定,即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400元。起付标准不是累计计算的,而是根据每一次住院来计算的,即每次住院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予以报销。
此外,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有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即600元。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起付线是指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简单来说,当我们在看病住院时达到一定的费用,才具有报销的资格,低于起付线以下由患者自身承担,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则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