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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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自2024年5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调整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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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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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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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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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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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由1200元上调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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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由1500元上调为1800元。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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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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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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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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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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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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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尿毒症、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治疗,报销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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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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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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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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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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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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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二级以下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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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三级医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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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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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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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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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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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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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二级以下医院: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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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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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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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 大额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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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超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超出部分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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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 个人账户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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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按本人缴费基数2%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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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我市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门诊报销待遇,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