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的医保报销起步价,也就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根据最新的政策, 已经统一调整为年度内累计达到12000元 。这一政策旨在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在起付标准调整的同时,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也保持不变,为80%。这意味着,参保居民在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12000元后,可以享受到80%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此外,政策还规定了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进一步保障了大病患者能够获得充分的医疗保障。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减轻大病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