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的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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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帐户支付 :先从个人帐户划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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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 :60周岁以下的参保居民600元,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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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 :超过自负段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划卡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封顶3000元(含自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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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601-3000元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补助35%,个人自负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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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301-3000元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补助45%,个人自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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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及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 :补助比例在市级医院的基础上统一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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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门诊医疗费用 :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居民除外)。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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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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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下参保居民: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及转外地上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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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及转外地上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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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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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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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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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住院医疗费用封顶线为4万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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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居民,可继续享受统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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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享受医疗实时救助人员的门诊起付线及个人统筹自负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救助。
这些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