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中药的报销比例如下: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 :
- 报销比例为25%。
- 乡镇卫生院门诊 :
- 报销比例为40%。
- 县级医院门诊 :
- 报销比例为30%。
- 三级医院就诊 :
- 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每贴限额1元。
- 普通门诊统筹 :
- 医保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诊疗项目目录中,需要个人先行自付的诊疗项目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其他诊疗项目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医用耗材目录中,透析治疗材料单价500元及以下的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他医用耗材按10%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
建议在就诊时,尽量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