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的租房落户条件及要求如下:
- 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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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长期在西宁市务工生活的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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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在已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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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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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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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交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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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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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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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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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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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结婚证(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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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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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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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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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须签订未婚承诺书(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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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户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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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商业用房的不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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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外来务工人员,无住房的,允许本人在集体户落户;有稳定住所的允许配偶及子女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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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业务时,需要填写户口迁入西宁市区审核表,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适用)、单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书(如适用)、分配或租用房屋证明或公租房租赁合同(如适用)。
这些条件及要求旨在确保租房落户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在西宁市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建议有意申请租房落户的人员,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