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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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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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5万元)按医疗机构本级比例部分补偿,5-8万元(含8万元)按80%比例部分补偿,8万元以上按90%比例部分补偿。
- 城镇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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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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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5万元)按医疗机构本级比例部分补偿,5-8万元(含8万元)按80%比例部分补偿,8万元以上按90%比例部分补偿。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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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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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含5万元)以内按相应医疗机构规定的比例进行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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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至8万元(含8万元)按80%比例部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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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
- 门诊费用 :
-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一般为70%-80%(一级医院),60%-70%(二级医院),50%-60%(三级医院)。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周口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并且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