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可以使用共济医保 。具体来说,医保共济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但有一些限制条件:
-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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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或药店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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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但在定点药店不能使用。
- 使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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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后,被共济的已参保近亲属家庭成员可以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其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中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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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的资金可以跨省使用。
- 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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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正常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特指提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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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人应为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且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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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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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被共济人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综上所述,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家庭共济政策使用共济医保,但需要注意使用范围和条件,并且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进行就医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