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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新农合门诊 能 报销。根据宝鸡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医保发112号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宝鸡市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包括提高门诊统筹年累计支付限额以及取消每日(每次)支付限额。此外,新农合门诊费用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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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的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60%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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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可享受到40%的报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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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门诊看病的患者,则只有30%的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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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最高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
因此,宝鸡新农合门诊是能够报销的,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就诊地点和医疗机构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