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社保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有明确的上下限标准,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上限
-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2023-2024年,福州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项目的缴费基数上限为 17,442元/月 (即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 若职工月均工资超过该标准,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基数上限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超过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300%,且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二、缴费基数下限
-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
最低档 :2023-2024年下限为 3,488.4元/月 (即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
若职工月均工资低于该标准,按最低档基数缴费;若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最低工资标准(如福州市2023年为1,170元)缴费。
-
-
特殊群体保障
-
新进职工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为缴费基数;
-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项目有单独的下限标准(如3,756.65元/月、3,233.55元/月等)。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调整 :每年4月社保缴费基数会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经济变化;
-
申报与核定 :单位需以职工工资总额申报,社保机构依法核定;
-
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10,000元/月 的缴费基数在福州社保政策中 不符合上限标准 ,但若该数值处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则可能被接受。建议结合职工实际工资情况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