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天津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的日标准是按照上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4计算,不同情况下的生育津贴天数也有所不同。
具体发放天数如下:
-
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生育津贴。
-
妊娠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生育婴儿:享受128天生育津贴;若难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申领条件:
-
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已经按规定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
当前连续缴费(含补缴)6个月以上。
建议:
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生育津贴时,需要确保已经按照规定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并且已经正常享受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