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生育津贴通常是按照158天来计算的 。具体计算方法是:生育津贴=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产假天数为98天基础产假加上地方奖励假,例如北京额外增加的60天生育奖励假,合计为158天。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特殊情况可能会对产假天数和生育津贴的计算产生影响。例如,难产、多胞胎、流产等情况可能会增加产假天数,从而影响生育津贴的总额。此外,如果女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高于单位平均工资,部分地区的生育津贴可能会按个人基数计算。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