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共济是指 医保参保人员的历年账户余额可以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使用 。这种机制有助于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具体来说,当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充足时,其近亲属在就医购药时可以先使用完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再由个人承担。这种共济方式不仅减轻了医疗支出对家庭经济的影响,还提高了整个家庭的医疗保障水平。
医保共济包含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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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共济 :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全体参保人群范围内实行共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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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共济 :家庭共济,对个人账户余额,可供家庭成员共同支配使用。
此外,医保共济不仅限于同一统筹区内,部分地方已经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家庭共济,并正在逐步向跨省家庭共济努力。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并且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