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始建于 1998年 。当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标志着我国正式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根据该决定,要求在1999年底前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1999年起,河北省各地陆续开始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逐步将医保统筹层次提升至地级市。
尽管有资料显示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从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这并不矛盾,因为1998年改革的启动时间早于2001年的正式实施时间。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从1998年开始建立的,并于2001年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