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
2025年烟台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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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起付线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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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线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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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 :0元。
这些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在烟台市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职工。起付标准较同级其他综合医院降低2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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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烟台市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时,可以享受起付标准降低20%的优惠政策,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400元,第二次为2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则无需支付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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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职工在住院前仔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