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个人交灵活就业医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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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高 :灵活就业医保的缴纳比例通常较高,例如上海市的灵活就业医保缴纳比例为11%,而在岗职工的医保缴费比例为2%。这意味着同样以8000元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要缴纳880元,而在岗职工仅需缴纳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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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压力大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高比例的医保费用可能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对于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者,高额的医保费用可能成为沉重的负担,甚至可能导致他们放弃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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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差异 :在一些地区,灵活就业者在退休后的医保返钱标准低于退休职工。例如,武汉市的灵活就业医保参保人退休后的每月医保返钱标准为退休职工参保人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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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和年限要求 :灵活就业医保要求连续缴纳和满足一定的年限要求,一旦缴费中断,可能会导致医保待遇的享受受到影响,甚至之前的缴费年限可能被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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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医保个人账户 :部分地区的灵活就业者在选择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缴费时,可能无法建立医保个人账户,这意味着他们无法享受部分医保待遇,相比在岗职工来说,缴费资金压力大且保障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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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不够全面 :灵活就业社保仅包括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而职工社保则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五个险种。因此,灵活就业者在保障方面相对不够全面。
综上所述,虽然灵活就业医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供医疗保障,但其高缴费比例、较大的经济压力、待遇差异以及保障不全面等因素,使得部分人对其持保留态度。建议个人在选择是否缴纳灵活就业医保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需求,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