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医保确实 存在等待期 ,具体等待期的规定如下:
-
一般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
-
首次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办理参保登记的第二个自然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即存在3个月的等待期。
-
续保人员 :续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在6个月内,只要补缴齐中断期间的所有费用就好了;但如果超过6个月,就需要重新参保,跟第一次参保一样得执行待遇等待期。
-
特殊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如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内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四个月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是没有待遇等待期的。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医保的等待期一般为3个月,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