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报销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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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临床必需、广泛使用、价格低,可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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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可供选择、疗效好但价格高,个人需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比例报销。
- 诊疗项目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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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有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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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以及美容、非功能性整容等项目则不予报销。
-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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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需要的服务设施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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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 抢救期间医疗费用 :
- 抢救期间,原则上医疗费用按医保标准执行,需特殊处理的伤情,首先根据医院监护和护理的级别判断抢救;其次依据伤情需要,对合理的、必要的自费药品和进口药品、监护费用等进行审核,并核对使用剂量、次数是否与伤情相符,对相符部分予以认可。
- 住院期间医疗费 :
- 住院期间费用全部按照医保标准审核,与伤情无关的费用不予赔付;与伤情有关的预防性医保用药给予赔付、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与治疗伤情有关的在使用了同类型其他药物情况下医保限制性用药、与医保药同名的进口药根据病情需要考虑可最高赔付50%;对住院期间常规的、与伤情无明显的直接因果关系的各种检查如B超、心电图、化验等最多可赔付1次;与伤情无关的大型的检查不予赔付、与伤情有关的根据病情需要予以赔付、对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不予赔付。
- 特定情况下的费用 :
- 如公共卫生服务、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费用不予报销。
- 其他费用 :
- 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床位费、康复理疗费、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救护车费等可报销。
综上所述,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涵盖了符合医保三大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相关医疗费用,以及一些特定情况下的费用。非医保目录内的项目,如整形、美容、减肥、高端非治疗性医疗服务等,需要个人自行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