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统筹的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医保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 普通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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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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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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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1100元。
- 门诊慢性病 (19种):
- 起付标准 :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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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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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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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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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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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病 :起付线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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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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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为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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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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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为4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 :
- 住院次均起付标准 :5000元(学生、儿童、低保对象为2500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官方文件为准,因为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