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山东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条件如下:
-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职工医保费。如果按单建统筹(5.5%)或单建统筹(7%)缴纳,则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果按统账结合(9%)缴纳,则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如果只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用而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则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果同时缴纳了医保和生育保险,则可以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
-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应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连续缴费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满足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定时间的要求。具体来说,生产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9个月(不包含生育当月),或者生产后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且需要生产当月在保)。
综上所述,山东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