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居民医保统筹确实 设有上限 。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对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根据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而定。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此外,对于住院医疗费用,也有最高支付限额的规定。例如,成都市2022年度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51142元,这是根据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的。
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参保第一年一般为8万元,并随缴费年度的增加逐年递增,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2个月,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增加0.3万元,达到12万元以后不再增加。
综上所述,四川居民医保统筹设有上限,具体限额根据当地政策和参保人员情况而定。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