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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使用统筹支付 确实存在上限 。医保支付限额是指医保基金对于某些医疗费用或药品的支付上限,超过这个支付上限的部分需要由患者自己承担。不同省份和城市的支付限额可能不同,同时也根据医保目录中不同药品和治疗项目的报销比例来确定支付限额。一般来说,医保支付限额是由当地的卫生计生委或医保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患者可以在医院或者医保部门查询到具体的支付限额信息。
对于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为起付线200元,支付比例级别在职人员为50%,退休人员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超过起付标准至5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对于城乡居民,其中未成年人和在校生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5万元,只能报销药费;其他的人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也只能报销药费。
综上所述,医保统筹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上限,具体支付限额由当地卫生计生委或医保部门规定,并根据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确定。符合条件的费用包括药品、诊疗项目、急诊和抢救医疗费用,但超过起付线和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需个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