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的马晶晶裙处理情况如下:
- 案件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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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5日,利通区辖区居民马晶晶控告王鹏涉嫌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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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公安分局于2010年11月23日以涉嫌诽谤罪将犯罪嫌疑人王鹏刑事拘留至同年12月1日,共拘留8日。
- 案件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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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日,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及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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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决定,利通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拘王鹏,适用法律不当,是一起错案,予以依法纠正,立即解除对王鹏的刑事拘留。
- 后续处理 :
- 王鹏被释放,并对王鹏进行了国家赔偿。
综上所述,宁夏吴忠市的马晶晶裙(王鹏)案件已经得到了处理,王鹏被错误拘留的问题已经得到纠正,并且王鹏获得了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