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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在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至2008年实现了全省“全覆盖” 。具体信息如下:
- 启动与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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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安徽省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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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增14个试点县,使试点县总数达到30个,覆盖农业人口15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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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新增26个试点县,使试点县总数达到56个,覆盖农业人口3017.56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64%。
- 全覆盖与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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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安徽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参合农民人数达45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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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9月30日,累计有360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获得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其中20万人次获得1万元以上补偿金。
- 报销范围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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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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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
- 市级统筹 :
- 2008年,安徽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制度,已有铜陵、马鞍山、淮北3个市实行市辖区新农合市级统筹。
综上所述,安徽省在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在2008年实现了全省覆盖,有效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