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河南省鹤壁市的职工医保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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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政策 :鹤壁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及价格政策等规定。实行约定式定点就医管理,参保人员可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就医,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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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每年进行调整,以当年十二月份的工资数据为准。单位缴纳医保缴费基数的8%,个人缴纳医保缴费基数的2%。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企业费率缴费,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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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管理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也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其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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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应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未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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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缴纳相关费用后方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标准为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现行缴费费率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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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结算 :自2024年12月1日起,河南省全面实施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身份证医保结算时增加密码校验,严禁身份证免密结算。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码(医保刷脸终端、医保亲情账户)或社保卡+社保卡密码进行医保结算。
这些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并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新规定,以确保自身医保权益的顺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