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2025年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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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为60%,每年限额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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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为70%,每年限额2000元。
-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 :
- 最高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为3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
- 报销比例为60%,每年限额4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
- 最高报销比例为90%,起付线为150元。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的起付标准减半。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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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费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保障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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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每多断保1年,变动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建议在办理医保相关事务时,关注新乡市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以确保及时了解和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