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起付标准 :
-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我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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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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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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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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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个人负担比例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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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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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付标准比例为10%,个人负担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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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起付标准为8%,个人负担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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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每次起付标准同在职职工,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27%、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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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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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级及以上医院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一甲级医院相应降低1个百分点。
- 普通门诊 :
-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
- 异地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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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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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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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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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55%。
这些规定旨在帮助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医保政策,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定期关注相关政策更新,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到最新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