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就医医保卡的使用主要包括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择结算方式、以及在异地就医时的费用结算和待遇享受。以下是详细的使用指南。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备案条件
- 长期驻外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
- 因病转外就医人员:由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备案材料
- 长期驻外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选择结算方式(刷卡直接结算或先垫付后报销),并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 因病转外就医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和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选择1家就诊医院。
备案方式
- 线上办理: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渠道办理。
- 线下办理: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式
刷卡直接结算
- 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先垫付后报销
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异地就医的待遇和政策
报销目录
-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报销比例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应与在参保地相应医药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一致。
注意事项
-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或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刷卡直接结算或报销。
- 医保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
江苏省内异地就医医保卡的使用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并在备案地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但需注意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报销比例。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办理备案手续,可以方便快捷地享受异地就医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