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为65%。此外,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其住院医疗费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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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16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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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6万元报销70%,60001元至16万元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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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3万元报销55%,30001元至6万元报销60%,60001元至16万元报销65%。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支付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需先由个人支付10%。另外,对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住院医疗费,依照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和费用分段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报销;其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这些规定旨在进一步减轻患病人群的就医压力,提高医保的覆盖范围和报销比例。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