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55%,住院50%
2025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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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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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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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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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50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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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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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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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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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25万元
- 二次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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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进行“二次报销”,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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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均为30404元,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部分报销60%,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北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报销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