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在海南门诊的报销流程如下:
- 备案 :
-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前,应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选就医地 :
-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选择备案就医地为海南省,并在海南省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持码卡就医 :
- 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海南省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可凭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社保卡或身份证等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如果去的医院没有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需要先自行垫付费用,原则上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拿票据回海南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门诊收费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书等。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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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在就医前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能够顺利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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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就医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功能的情况,及时与参保地医保部门联系,了解手工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