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的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生育待遇、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报销等多个方面。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政策信息。
住院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 市内住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7%;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9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90%。
- 省内市外住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2%;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85%。
- 省外住院: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85%。
报销限额
年度封顶线为6万元。
报销流程
- 参保职工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出院时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
- 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需先行垫付费用,出院后携带相关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门诊费用报销
普通门诊费用报销
- 在职职工:每年可享受850元的报销额度。
- 退休人员:每年可享受935元的报销额度。
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
- Ⅰ类慢特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不设起付线,年度报销限额为9000元,报销比例为70%。
- Ⅱ类慢特病:包括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活动性肝炎等,年度报销限额为6000元,报销比例为70%。
- Ⅲ类慢特病:包括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年度报销限额为4000元,报销比例为70%。
生育待遇
正常生育
住院医疗费用按住院保障标准结算。
终止妊娠
住院医疗费用按住院保障标准结算,产前检查费用封顶线为12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和陪护假补贴按参保职工生育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额除以30乘以产假或陪护假天数计算。女职工生育津贴产假时间最多按180天计算,男职工最多享受30天陪护假。
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报销
慢性病
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年度报销限额为4000元,报销比例为70%。
特殊疾病
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年度报销限额为9000元,报销比例为70%。
庆阳市的职工医保报销政策涵盖了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生育待遇、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报销等多个方面。报销比例和限额在不同医疗机构和就医地点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也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了解这些政策有助于参保职工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