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就医类型、医院等级和是否异地就医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
- 退休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较在职职工高10个百分点,即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
特殊门诊和慢特病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Ⅰ类:共有51个病种,支付标准根据病种不同而有所差异,起付线和年度支付限额也各不相同,最高可达**90%**的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Ⅱ类:有4个病种,支付比例一般为70%,具体病种包括白癜风、结核病等。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首次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95%,在二级医院为94%,在三级医院为91%。
- 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96%,在二级医院为95%,在三级医院为92%。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市域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91%,在县域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1%。
- 退休人员:在市域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92%,在县域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82%。
特殊门诊和慢特病报销比例
特殊门诊报销比例
- 肾透析:报销比例为80%,个人自付20%。
- 恶性肿瘤放化疗:报销比例为80%,个人自付20%。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报销比例为80%,个人自付20%。
慢特病报销比例
门诊慢特病Ⅰ类病种支付比例在**70%至90%**之间,具体根据病种不同而有所差异。
药店购药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在定点零售药店就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退休人员
在定点零售药店就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70%。
安康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等级和是否异地就医等因素有所不同。普通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群中有明显差异,特殊门诊和慢特病的报销比例也根据具体病种有所不同。药店购药的报销比例则相对固定,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人员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确保享受应有的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