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家庭共济是指 城镇职工将其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近亲属使用 。具体绑定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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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与城镇职工绑定 :参保职工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其他城镇职工使用。例如,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A可以添加其配偶B(也是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子女C(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为共济对象。在这种情况下,配偶B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可以使用A的个人账户余额,而子女C作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可以直接使用A的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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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绑定 :参保职工也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已参保的城乡居民使用。例如,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A可以添加其子女C(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为共济对象,子女C可以直接使用A的个人账户余额。
绑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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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首先需要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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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亲情账户 :点击亲情账户,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绑定,并填写好个人信息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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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共济对象 :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左下角的地方专区,选择所在城市,点击“我要办”,然后点击“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添加共济对象并填写信息完成绑定。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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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的创建者必须是参保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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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享受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创建人本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前提是家庭人员均正常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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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因此家庭成员不能使用创建人的医保卡去看病就医,而是使用自己的医保卡。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医保家庭共济主要是 城镇职工与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之间的绑定 ,并且需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和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