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保政策中,个人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为 40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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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9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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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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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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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1年,在3个月固定等待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固定等待期与变动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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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后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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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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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报销激励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这些规定旨在鼓励居民按时连续参保,以保障其在需要医疗救治时能够享受医保待遇,并对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情况提供额外的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