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至95%
福建省退休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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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85%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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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为87%至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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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为90%至97%。
此外,对于大病医保,结算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总费用在6万元(含起付标准、医保目录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以内的部分,按照上述比例报销。例如,到省立医院住院,起付线成年人是800元,在医保范围内可以报55%;如果去鼓楼区的医院看病,起付线是300元,可以报75%。
对于特殊规定,离休干部及特定历史时期的退休人员,如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等,可能享有特殊的医疗报销待遇,这类人员的医疗药费报销比例可能更高,甚至可能达到100%。
建议退休人员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医保政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比例和详细信息。